您好,欢迎访问浙江君凯电气有限公司官网!

0577-6292 9885

新闻中心

联系我们

地址: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澳门中路2号
电话:

咨询热线0577-6292 9885

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怎么调试的?以及调试的相关

发布时间:2020-12-16 01:56:43人气:1950

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怎么调试?以及调试规定

1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调试,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和监控设备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,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。

2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电后,应按现行国度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监控设备进行下列功能检查:

(1)监控报警功能;

(2)控制输出功能;

(3)故障报警功能;

(4)自检功能;

(5)电源功能。

3、检查监控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,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度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,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,主电源

和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。

4、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(剩余电流发生器和温度发生揣)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。

5、应分为用主电和备用电源供电,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。

6、系统在连续运行12h无故障后,按时填写系统调试报告。

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图片

调试规定

1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调试,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。

2、在调试前应具备调试必需的技术文件。

3、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,并按程序调试。

4、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。

5、调试完成后应有详细监控点的报警值参数设置记录,相应监控点的地址及对应安装位置信息记录。


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?

1249 1112

推荐资讯

0577-6292 9885